根据《兴和县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的精神和市委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,我县对各乡镇上报的拟定新识别贫困户35户78人,返贫户3户4人的识别标准和程序进行了审核,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抽查复审,同意将李雄等( 38 户 82 人)确定为贫困户,现予以公告(名单附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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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
2019年9月10日